分享到:

澳门十大正规网投平台 2022 年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方案

作者:防控办 来源:防控办 发布时间:2022-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洛阳市教育系统疫情专班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前考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2年专升本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防疫领导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2022年专升本考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专升本考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冯慰冬  宋宏伟

副组长:王新建  周书清  路买林 刘耀玺 陈风顺 张光宇

成 员: 孙新智  王宏生  李东升 张 衡  姚海雷 行红明

靳明月  马建国  李晓森 马丹丹 刘艳花 叶召权 安存胜  李兴平  李继东 孙玉珩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学院专升本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属地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班和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负责,做好本校学生政策宣传、信息摸排、考前返回、教育管理、健康监测等工作,确保考生健康参加考试(责任领导:冯慰冬 宋宏伟;责任部门:各涉考部门负责人)。

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加强自我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系辅导员要督促学生从5月23日—6月8日每天上午10点前在钉钉上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健康监测,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考生未如实报告个人行程轨迹、健康状况或拒绝配合上级防疫要求,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系;责任人:行红明、姚海雷、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组考防疫各项要求。对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影响考试正常实施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领导:陈风顺;责任部门:监察室;责任人:李东升)。

二、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健康信息报告制度。考前第14天起,学院通过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健康排查信息报送系统,每天按时完成所属考务人员和考生健康信息上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瞒报、漏报、缓报,更不准不报(责任领导:王新建、责任部门:院办、学生处、各系;责任人:王宏生、姚海雷 各系书记 王子霖)

三、落实防疫措施

1.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

1.1 严格人员选聘,提前连续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排查行动轨迹,按时填写钉钉打卡信息,健康监测状况不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院办、教务处;责任人:王宏生、行红明)

1.2 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院办、教务处;责任人:王宏生、行红明)。

1.3 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全保密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1.4 做好车辆、保密室和人员的备用和启用方案(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院办、教务处;责任人:王宏生、行红明)

2.考前人员管理

2.1 严格校园防控

学院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院、中小学院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2〕108号)要求,压实校园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日常体温检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学院要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按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或人员密集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不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等(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系;责任人:行红明、姚海雷、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2.2 督促考生返回 

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科学制定考前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和在外考生返回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外地返回考生隔离时间要求等因素,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采取“人盯人”“一对一”等举措,切实保证如期返回。2022年我院参加专升本学生按照洛阳市要求需在5月17日前返洛,5月24当日入校。6月11日前所有考生全部离校(责任领导:王新建、刘耀玺;责任部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系;责任人:姚海雷、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2.3掌握考生动态情况

要通过大数据筛查、组织学院对专升本考生逐一摸排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等动态情况。做到精准掌握,不漏一人(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系;责任人:行红明、姚海雷、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2.4 开展健康筛查 

学院加强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14天内行程管理,

考生实行闭环管理,尽量不与涉考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接触。考前第14天、考前第7天、考前第3天、考前第2天和前1天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筛查(责任领导:王新建、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系;责任人:行红明、姚海雷、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2.5 强化核酸检测。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学院要严格落实师生日常核酸检测要求。考前14天起,加大对所有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形成常态化48小时核酸检测,破除隐患化解风险。在第一天开考时,考生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入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所有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考前核酸检测全覆盖(责任领导:王新建、周书清;责任部门: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系;责任人:姚海雷、孙玉珩、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2.6 严格考前审核  考前考生由学院负责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核,主要审核考前14天本地健康监测状况和核酸检测报告。经审核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在准考证规定位置加盖公章,考生凭健康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的准考证进入相应考点参加考试(责任领导:周书清、刘耀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系;责任人:张衡、孙玉珩、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学生个人)。

对于健康监测状况不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本地考生和从外省

(地)返回的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等,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后妥善安排(责任领导:刘耀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责任人:张衡)

2.7 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原则上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学院从考前第14天开始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对于健康监测状况不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2.8 配备考点防疫人员。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个考点派驻1名负责防疫的副主考1名、防疫工作人员和1名医务人员,组成考点卫生防疫组,专职负责考试期间考点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同时做好考点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和考点考场的防疫消杀指导等工作。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须履行防疫工作职责。完善考点和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防控办;责任人:王宏生等)。

2.9 科学设置考点、考场

2.9.1 按照要求安排考场。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我校是高考标准化考点,所有考生在本校考试。由学院组织考生有序应考(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2.9.2 设置体温检测点。学院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要根据考点考生人数设立充足的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隔离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责任领导:周书清、张光宇;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责任人:马建国、夏仁斌、靳明月)。

2.9.3 准备专用隔离考场。提高专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在每10个普通考场设置一个1个隔离考场,我院设立不少于3个专用隔离考场,专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专用隔离考场应设在独立的隔离区域,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从考点入口处开始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隔离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后全程不得与其他考生接触,避免交叉感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专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考点、考场要专设专用,不得互相代替,特别是考点内的普通考场与备用隔离考场之间不得交叉、不得混用,设置时不得互相代替。每个隔离考场原则上不超过4名考生。当专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适当增加考场人数,但考场座位横向、纵向间距均不小于2米(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2.9.4 准备充足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考点设置卫生防疫室,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也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按每生每天1支的标准为考生准备考场使用口罩,并为每个考场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专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根据备用考场和工作人员数量,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责任领导:周书清、路买林;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责任人:行红明 马建国、夏仁斌)。

2.9.5 布置考场。考场按每场30人摆放桌椅,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考场门口走道划1米间隔线,供考生排队入场时保持间隔使用(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2.9.6 设置引导牌和考场分布图 在考点入口处、考场通道设立醒目明了的指示引导牌,方便考生有序进场。要在适当位置设置数量充足的考场分布图展板,方便考生了解考场位置,防止考生扎堆聚集(责任领导:刘耀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责任人:张衡)。

2.9.7  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在考场周边设立警戒线,根据考点周边实际和考生人数情况,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学院统一送考车辆进入(责任领导:张光宇;责任部门:保卫处;责任人:靳明月)。

2.9.8 认真做好考点周边环境的卫生防疫。

公用设施、考场、校内住宿、就餐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消毒,相关从业人员必须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伙食处;责任人:马建国、李晓森)。

3、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3.1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

所有考生由学院负责,安排辅导员督促学生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先安排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仍然异常,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如果工作人员复测后体温仍然异常,则不允许进入考点,及时更换备用工作人员。测温要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防止拥挤(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责任人:马建国、夏仁斌)。

3.2防护和消毒要求

3.2.1关于防护。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摘掉口罩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专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3.2.2 关于消毒。考前学院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以及电脑、金属探测仪、身份验证仪等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所有考点考前1—2天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考试期间,每科考完后做一次清洁消毒。考试结束后,做一次彻底环境清洁消毒。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 500mg/ 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责任人:马建国)

3.2. 3  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专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空调使用期间,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使用分体空调的专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责任人:马建国)。

4、考试结束

4.1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专用隔离考场考生散场时要引导考生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有序离场(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4.2 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4.3 在专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按照考务要求完成保密封装后,用防水、防渗漏的密封塑料袋二次封装,密封塑料袋用酒精喷洒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后上报保密室专柜保存。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建议消毒方式:采用过氧乙酸或者环氧乙烷气体熏蒸,过氧乙酸用量1g/ m3 ,熏蒸 1h-2h;或使用环氧乙烷消毒柜,按照规定程序消毒。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责任领导:周书清、路买林;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马建国)。

5、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异常情况处置须经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综合研判,并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

下妥善安排。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的考生,须经综合研判,必要时当科考试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所在地的卫健、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正常开考后,如卫健、疾控部门研判、通报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情况异常,经卫健、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研判后分类处理。(1)考生不能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同考点专用隔离考场的;以及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隔离点等场所的。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前提下,应“点对点”将考生转移至相应场所,要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行必要的防疫处理后封装,在两名工作人员守护下,随考生一并转运。考生转移到相应场所后,监考员告知考生继续考试,考试结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场内其他考生继续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有关考场、通道、桌椅等重点区域及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2)考生不能在原考点继续考试、连同考场或考点其他考生均须转移到相应场所的。在落实要求的基础上,如须转运多名考生或大批量考生时,应仔细清点所有相关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后再行封装。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生有序转运、继续考试。(3)考试工作人员不能继续承担考试工作的启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替换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妥善做好有关人员的转移安置,替换及转移安置工作不得影响考生作答。对相关涉及考生进行安全性评估,必要时可在专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考场等场所安排考生参加后续考试。当科考试结束后,在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该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试卷袋、安检设备等物品和相关考场、通道等区域进行必要的消杀。考生转移考场(考点)时要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及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因涉疫原因需转运考生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考生手机等个人物品,转运期间考生不得使用手机。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对转运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等考试材料和物品进行必要的消杀处理后封装,随同考生一并转运。转运过程中,须有2人以上共同看管转运试卷袋,考生抵达指定场所继续考试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拆封试卷袋。考试招生机构要及时向有关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通报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和情绪安抚。如须对考生进行就地临时封闭管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应为相关考生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妥善做好后续考试服务工作。必要时,联合卫健、疾控部门主动发声,加强舆论引导,消除考生和家长顾虑,稳妥做好后续考试。同时做好舆情管控(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已采取部分区域或全域封控、全域静态管理地区内,存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可能无法赴考情况的,由省招委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统筹做好组考防疫、交通运输、人员进出等工作,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出行等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责任领导:刘耀玺;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责任人:张衡)。

6、相关事宜

6.1 宣传教育。学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高考防疫有关措施和要求。考前14天学院要按照管理职责采取适当方式安排所有考生上一堂卫生防疫课,教育引导考生按要求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接受本地本校健康管理或筛查、做好个人防护、不出所在市区域范围,减少与外界人群接触等(责任领导:王新建;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责任人:姚海雷、李兴平、刘艳花、叶召权、李继东、安存胜、各班辅导员)。

学院做好政策解释、疫情防控指导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责任领导:王新建;责任部门:学生处;责任人:姚海雷)。

6.2 考试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在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管理规

定、考务操作规程等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加强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和操作培训,由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防疫职责要求、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其中卫生防疫人员的培训要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责任领导:周书清、路买林;责任部门:防控办、教务处;责任人:王宏生、行红明)

6.3 技术保障 学院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责任领导:路买林;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行红明)。

6.4 考生食宿安排。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设置通风设施,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责任领导:周书清、张光宇;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责任人:马建国、靳明月)。

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伙食处;责任人:李晓森)。

6.5 考生赴考 学院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在赴考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根据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人员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责任领导:王新建;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责任人:姚海雷、各系书记、考生本人)。

四、其他工作要求

1、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防控办;责任人:王宏生等)。

2、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强化学院结核病、感染性腹泻等疾控监测和防控,防止发生相关聚集性疫情(责任领导:周书清;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责任人:马建国、夏仁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